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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的必修课——说话之道之“说谎”

锐仕方达猎头 职场资讯 2017年11月06日

说谎总是被当做一件深恶痛绝的事情,但没有人可以不说谎。据调查成年人每天平均说谎的次数在9.3次。那猎头呢?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下:我们到底什么时候可以说谎?什么时候应该或必须说谎?

 

这个问题不仅需在道德神学和道德哲学上进行讨论,也有必要在日常生活中讨论,可以是关于女同事的一件新衣服,一位作家好友的新书,终于找到的理想住宅,孩子的长相,侄子的唱歌水平,祖母的礼物等,而那个最经典的问题是关于新发型。

 

 

 

义务说出自身觉得真实的内容
 
 

 

康德作为对奥古斯汀绝对谎言禁令的著名捍卫者,像其他许多人一样,也提到了这一点:对于真实义务的违反就是谎言。说出真相的义务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人们在很多情况下根本不知道真相,所以只有义务说出自身觉得真实的内容。这指的是思想和语言对于自认为真实的内容要一致。

 

最有名的那三个字“我爱你”应该是感觉追随自身信念的最大证明,连它也可能是谎言,而是否是谎言则取决于说这三个字的人在那个时刻是否相信自己的感情。

 

 

 

有时沉默也是说谎
 
 

 

也许有人会这样想:为了安全我就什么都不说了!

 

很多情况下沉默也是错误的,就是在他人有权利得知沉默原因时。在这类情况下,我认为坦诚是最合适的。坦诚包含了真实——说谎也意味着不坦诚,而且比真实的意义更多。

 

不是每种沉默都会受到指责。对很多人来说,通常少说话多沉默反而是最好的,但在其他一些情况中很明确的是:对另一半不吐露生活中重要的事情其实接近于故意隐瞒。

 

但坦诚的原则不仅用于感情事宜,它在不同程度上也用于朋友和商务关系,有时也用在几乎不认识的人之间。这里举一个例子:如果有人在收银台——当然是无心的——被多找了钱,应该说出来吗?如果因为收银员的错误,一张20元纸币被当成了5元找回,这个人发现之后窃喜地将纸币塞进兜里。对我来说,这既不是撒谎也不是欺骗,但却是不坦诚的行为,因为收银员有权利被提醒她自己犯了错误,这里人们的沉默应该受到指责。

 

 

 

对待谎言的三种基本态度
 
 

 

原则上讲,人们对待谎言可以有三种基本态度:

 

第一种,人们可以将谎言看作谎言并且视每个谎话都是不道德的,因此谎言是错误的,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破例;

 

第二种,人们可以只关注结果,中性地看待谎言,事后再进行判断,谎言是有正面影响还是负面影响;

 

第三种,人们可以自己思考谎言到底有哪些坏处,然后做出判断。我认为第三种是最有意义的处理方式。

 

你能看出TA在说谎吗?


 

在1984年路得圣经的翻译是:“勿妄证。”而在统一翻译中,这句话是:“不可做假证陷害人。”完全没有出现“你不应说谎”。人们从句子本身就能看出,一种是用在法庭上,一种是在日常生活中。“不可做假证”这是为了防止出现错误的判断,而“你不应说谎”是为了防止什么呢?是防止被欺骗吗?

 

 

人们为什么不愿意说谎
 
 

 

人们不愿意就是必须拒绝谎言的第一个原因:如果普遍地允许人们说谎,那人们也就没法再说谎,这听上去很矛盾,但却十分有逻辑,因为如果谎言要能起作用,它需要讲真话这一义务。

 

说谎的人希望对方相信他,否则谎言也就成了笑话、讽刺、诗歌、童话等。只有通常上假设的内容是坦诚的,对方才会相信说谎者的言辞,所以为了这一假设需要禁止谎言。

 

 

 

谎言就像不健康的空气
 
 

 

严格地说,谎言甚至会导致语言上的损失。这听上去可能有点夸张,说到说谎者是:“谎言就是抛弃,仿佛就是毁掉说谎者的尊严。一个人自己都不相信他对另一个人所说的话,他的价值,甚至比他是物品所具有的价值还小。”

 

“我的新发型如何”这个问题上。如果人们对这个问题可以随时说谎,那么换了新发型的人永远不可能得知别人对自己发型的看法,也许他就成了一位野心过大的发型师或完全没有能力的理发师的牺牲品,而且当事人永远不会知道。

 

谎言不仅偷走了人们得到真相的权利,更糟糕的是甚至偷走了人们得到真相的可能性。谎言阻碍了人们对这个话题的真正沟通,夺去了语言的功能。

 

 

说谎是对被骗者的一种操控
 
 

 

说谎者夺去了被骗者获悉真相的权利,也夺去了其自由,正因为这个原因才会说谎,即使他本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说谎对被骗者可能会产生的影响是:他会相信一些本来不会相信的事情,在他思考的出发点中有一些内容是不正确的,他做出的决定是在他得知真相时不会做出的。

由此说谎者在操控着被骗者,被骗者以为他有自由做出决定,但实际上他只是谎言的牵线木偶,他由此成为说谎者的目标。

 

 

操控与非操控的界限
 
 

 

我们现在就应该做出结论,不管发生什么,人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讲实话吗?记者尤根•施米德尔在他的书《你不应该撒谎》中做了一个也许并不是特别严肃的自我测试:40天不说谎话。

 

这是个大胆的尝试,会使人们想起电影《大话王》,金•凯瑞在其中扮演一个狡猾精明的律师,在24小时之内不能说谎,因为经常被他弄得失望的儿子在生日吹蜡烛时许了这个愿。

 

人们还应该知道,普通人经常撒谎,如果人们仔细并批判性地想一想,这个结论就不会令人吃惊,但人们对说谎发生的频率还有争议。

 

根据研究,人们每天说谎的数量在一次到两百次之间。施米德尔完全不说谎的实验最后表明,尽管有着各种困难,但诚实多一点谎话少一点是更好的。

 

这种“少说谎”的建议人们会本能地表示完全同意,但还有一个问题:什么时候人们可以说谎、应该说谎或必须说谎?什么时候不行?

 

安德烈•孔特–斯蓬维尔激动地说:“如果人们认为坦诚是绝对的,那么人们就是在错误地使用它,然后坦诚就不再是好事,只是冷冰冰的、致命的、令人厌恶的真相。它就不再是坦诚,而是妄想的真话。

 

这也不再是一种美德,而是盲目的狂热,是纯理论的、冷漠的、抽象的狂热,是哲学的狂热,它会完全破坏真相。没有一种妄想是好的,也没有一种狂热会是美德。”

 

 

为自我保护而说谎是被允许的
 
 

 

凶手寻找追杀目标的故事是一种特殊情况:在这里不是对被骗者的伤害,而是通过谎言将被骗者保护起来。除此之外估计还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人们通过谎言保护自己,以防止好奇心带来的负面结果,或单纯为了避免发生不愉快。

 

我们先从最后一个开始:避免不愉快。人们最开始的想法是:这一点无法为谎言辩护,这可能有道理,但在很多说谎情况——甚至是日常生活中最多的说谎情况下——就有这个原因。人们对于不想参加的邀请应该怎么说呢?“很抱歉,上一次聚会很无聊,我宁愿留在家里和我的猫一起玩。”

 

也许人们宁可嘟囔一句“可惜我不能去”,并希望没人再追问原因,而且不要在晚上被共同的朋友在自己最爱的酒吧碰到。这种情况下的谎言是有害的还是有益的?是不体面的还是相对较好的?

 

正因为没有再次发生的可能性,所以操控的成分也就变少了:在这里不讲真话,不会使这对没心没肺又甜蜜的夫妇做出什么改进行动,而仅仅是让其相信不真实但却幸福的内容——婚礼很成功。

 

 

真相与坦诚的原则:不要伤害他人
 
 

 

如果把不许说谎和不许伤害他人这两条戒律对立起来,人们就会认识到:如人们所见,真相是一种很高的价值,但它仅仅是一种价值,一种会低于其他价值的价值。

 

这种借口是正当的,甚至是值得优先考虑使用的。如果邀请者得知人们认为他或她的聚会是无聊的会怎么想呢?肯定会觉得委屈,如果邀请者敏感的话,在第二次被人婉拒之后就会察觉。此外,如果人们为了不伤害邀请者而接受邀请,就是一种对自由的侵犯和攻击,保护自身的自由是必须被允许的。

 

 

判断是否说谎的两大基本准则
 
 

 

那么有没有一种人们可以依据的规则呢?恐怕是没有。“你不可以说谎”的作用范围太窄,“你可以说谎”的范围又太宽,“你可以有时说谎”也许还算合适,但作为规则也不够准确,因为还是有这个问题:什么时候是“有时”?当不同的价值对立时,人们又无法进行评估和判断,那这一规则只能用于个别情况。

 

但人们应该思考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想到每个谎言都在限制和操纵被骗者的自由,另一方面是“不要伤害任何人”的原则以及进行自我保护的权利。根据这两点做出判断就是对具体情况的正确解决办法。